工業用地彈性供應勢在必行
長沙市繼去年11月“長沙工業30條”首批74個細則發布后,今年2月再發布82個細則。其中針對企業歷來關注的用地問題,出臺了《關于實行工業用地彈性供應的實施意見(試行)》(簡稱《意見》)。《意見》明確,在全市范圍內推行工業用地彈性供應,分為彈性年限出讓、長期租賃、先租后讓、租讓結合等形式。工業用地在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50年期的基礎上,新增20年期和30年期兩種出讓年限,并自2月1日起實施。(2月24日《長沙晚報》)
有句話說:發展看產業,產業看工業。做大做強一個地方的工業,有諸多要素,人們的共識就是,土地資源當排第一位,因為其他諸如勞動力、資本、科學技術等資源都是流動的,會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時聚時散,只有土地是固定且不可再生的資源。然而,在城鎮化進程不斷加速的今天,城市工業用地供應越來越成為制約工業發展的一大瓶頸。如何優化工業用地供給、科學有效地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,是擺在人們面前的一道現實課題,考驗人們的智慧。
眾所周知,過去由于種種原因,一些城市的工業用地領域呈現出一種怪象:一邊是土地指標緊缺、優質項目無地可用;一邊卻是大量土地閑置或低效利用,不少企業“押寶”土地升值,而無心著力創新、轉型升級。當然,不少省、市地方政府按照中央和國家的部署,積極開展了相關改革試點探索。從媒體報道來看,雖然這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由于掣肘因素多而復雜,地方政府難以痛下決心動大手術,彈性出讓屢屢爽約,出現了“土地出讓而價格未彈”“以項目定操作”等新問題。
細讀長沙此次出臺的《意見》,除規定彈性年期出讓、地塊供應價格外,還提出對地塊進行科學精細管理——將供應方式申請、使用者確定方式、抵押管理、退出管理等要素納入其中。可以說,這個《意見》抓住了現在各工業企業謀求做大做強的一大“痛點”,為長沙工業在新時代的創新發展、轉型升級搬掉了一大“絆腳石”,為其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、引領新常態打下了牢固基石。
現實告訴人們,盡管城鎮化在進一步推進,但城市規模終將有限,新增用地指標的空間會不斷壓減,故而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、集約節約用地、嚴控工業用地出讓和使用是城市發展的必然選擇。而用地彈性供給,針對不同的工業企業需求,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價值,是做大做強工業、提升城市競爭力的有效舉措,勢在必行。現在,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正在深化,就工業用地供應而言,如何在總結試點探索的經驗基礎上,把“彈性”文章做得豐滿、做得精彩,是要繼續花大心思的。而這,也是對“大眾創業、萬眾創新”呼喚的正向順應,期待并相信長沙能書寫出濃墨重彩的新篇章。
編輯:guoa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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